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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、口腔、美容整形外科、医疗美容诊所设置基本标准

发布:2017-08-16 17:05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中医诊所口腔诊所

    一、牙椅:

    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1台。

    二、科室设置:

    能开展口腔内科、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。

    三、房屋:

    (一)  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;

(二)  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。

 

美容整形外科诊所

    一、至少设有诊室、手术室、治疗室、消毒供应室。 

    二、房屋:

    (一)  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;

    (二)  每室必须独立;

(三)  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。

 

医疗美容诊所

    一、至少设有诊室、治疗室、消毒供应室。

    二、房屋:

    (一)  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;

    (二)  每室必须独立。

 


联系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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